103年度健保署公告
- 103年12月31日衛生福利部健保醫字第1030015136號,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自104年1月1日起實施。
- 103年12月23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1031260858號,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三條、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十四條,修正條文自發布日(103年12月22日)施行。
- 103年12月15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030014303號,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如附件,並自104年1月1日起生效。
- 103年12月3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30036475號,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