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104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 104年4月1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41402347號,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並自即日生效。
- 103年12月19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030014580號公告「104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如附件。
- 103年12月19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030014294號公告「104年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施行區域,如附件,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