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第3次委員會
104年第3次委員會紀錄
104年第3次委員會附件
中央健康保險署近期公告與西醫基層相關健保法規
- 104年6月26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40035724號,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 104年6月23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40035716號,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檔案分析審查異常不予支付指標及處理方式(牙醫總額、西醫基層總額及醫院總額等三部門)共21項併列ICD-9-CM及ICD-10-CM/PCS,如附件,並自105年1月1日(費用年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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