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全聯會轉知健保署相關公告
- 106年11月14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60081152號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份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6年12月1日生效。
- 自106年第4季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修訂「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相關內容皆刊載於VPN網站。
- 106年8月24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60081125號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份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6年10月1日生效。
- 106年8月15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60081114號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份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6年9月1日生效。
- 106年7月21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060009423號有關「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醫令代碼14065C「流行性感冒A型病毒抗原」及14066C「流行性感冒B型病毒抗原」放寬基層院所兼任醫師可執行,自健保署7月21日發文日起生效。
- 106年5月15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60081078號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生效。
- 106年5月1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060005384號,公告衛生福利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份診療項目,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4月28日以衛部保字第1061260193號令修正發布,除第七部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第一章Tw-DRGs支付通則之附表7.3「106年3.4版1062項Tw-DRGs權重表」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其餘定自106年5月1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規定)、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
- 106年1月26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060001160號,公告新增「全民健康保險慢性阻塞性肺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 106年1月16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050016044號,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慢性腎衰竭病人門診透析服務品質提升奬勵計畫」及「全民健康保險末期腎臟病前期(Pre-ESRD)之病人照護與衛教計畫」,並自106年1月1日起實施。
- 衛生福利部編撰「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案例彙編(九)—權益篇」及「 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案例彙編 - 醫療篇(九)」,提供各公會會員參考。
- 106年1月16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50036989號,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總額部門檔案分析審查異常不予支付指標及處理方式共13項,並自106年2月1日(費用年月)起實施。